法院遥距聆讯条例 三读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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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5-03-27 19:0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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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司法机构将于半年后分阶段推动法院遥距聆讯。图为立法会议员去年参观湾仔法院大楼内的新法庭,观看法庭科技应用的示范。 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《法院(遥距聆讯)条例草案》,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于二读辩论时指出,《条例草案》旨在提供法律依据,让法官和司法人员在考虑司法公开及聆讯公正等相关原则后,可在适当情况下,于各级别法院及审裁处命令进行遥距聆讯。 多名议员表示,遥距聆讯不仅是司法机构应用科技的重要一步,亦有助提升法庭运作效率。\港闻报记者 龚学鸣 陈国基表示,《条例草案》通过后,司法机构将于约六个月后分阶段推行,并会制定操作细节,如申请程序及指引。条例草案亦明确列出不适用遥距聆讯的法律程序,例如刑事审讯及部分少年法庭聆讯。此外,涉及国安案件的法律程序一律不得以遥距方式进行。 提高司法效率 诉讼省时 《法院(遥距聆讯)条例草案》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表示,法案经过六次会议及公众咨询,获委员普遍支持,认为遥距聆讯能提高司法效率,节省诉讼时间。有委员关注参与遥距聆讯人士的自愿性及证据的可靠性,司法机构政务处回应称,法官可因应实际情况更改或撤销遥距聆讯令,确保司法公正。梁美芬提到,司法机构重视遥距聆讯的网络安全,采用自研系统并参考政府指引加强资讯保安。 共有15名议员发言支持条例草案。议员林振昇建议,司法机构应加强宣传,为无律师代表的与讼人提供清晰指引,让其能顺利使用遥距聆讯。他特别提到,许多工友对劳审处的程序不熟悉,更遑论了解遥距聆讯的选项,因此期望司法机构能提供更具体的指导,并透过工会协助宣传相关资讯。 倡定严谨规则 保障证人安全 议员林新强提出,应制定更严谨的规则以保障证人安全,避免证人在参与遥距聆讯时受到外界干扰。他建议特区政府的境外办事处或领事馆可提供场地,供有需要的证人进行遥距聆讯,以确保证供的可靠性。 此外,议员陈仲尼指出,遥距聆讯虽便利,但缺乏实体法庭的庄严气氛,建议政府制定行为守则,规范参与者衣着、行为及设备标准。他认为,因网络限制而影响法官对证人微表情及肢体语言的观察,可能削弱判决公正性,因此应细化相关规定以提升制度完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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